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是一张由交通银行联合沃珀墩猥樨尔玛公司共同设计、为持卡人带来更多刷卡优惠和积分回馈的联名信用卡。刷卡金是交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赠与的一种奖励权益;持卡人根据相关条款及细则使用刷卡金,可在指定的有效期限、可用范围、额度和其他特别规则的范围内,抵扣其使用交行信用卡发生的相关交易的交易本金。
工具/原料
交通银行信用卡APP——买单吧。
交通银行沃尔玛联名信用卡。
交通银行沃尔玛联名卡刷卡金的使用
1、在2016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除周五外),持沃尔玛信用卡于全国指定沃尔玛门店单笔消费(不含购物卡消费)满128元享2.5%刷卡金返还奖励;同时每周五持沃尔玛信用卡可继续享受最红星期五5%刷卡金返还优惠。目前仍有其他活动可以参加。
2、根据最新规则,使用沃尔玛信用卡消费,在指定沃尔玛门店内消费不累积积分,店外消费人民币1元可累积1分。奖励积分不可转让,但是主卡与附属卡积分合并计算,并计入主卡账户。
3、沃尔玛信用卡消费的累积积分仅可用于兑换专用刷卡金,用于抵扣指定沃尔玛门店的店内消费,当累积积分达到3000分及以上时,持卡人可按照相应超额累进比例进行兑换。

4、持卡人可通过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网站中的“积分商城”、官方APP——“买单吧”等渠道就有效期内的积分申请兑换刷卡金,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指定沃尔玛门店内的刷卡消费(但不包括购买任何预付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